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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相亲
章丘直聘五周年
楼主: yunjuanyunshu

[闲谈阔论专题] 老家旧村改造,二姨有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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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还用问?即便是人家不收法律保护,你卖了房子就卖了,吃了亏就吃了,人家也不会忘了你的,相反感觉你家人很实在,说不定能当亲戚走着,有点啥事你拖他给你办 ,他能办到的肯定会给您办到,忍心换忍心,如果你打官司,你赢了,那么迟早这些钱会花在自己身上,恶有恶报,这样的实力很多,钱买不来一切,但是你有个好朋友比啥都强,再说,人家是公务员,你想扳倒人家,就别做梦了,早晚有吃亏的那一天。我给你讲个故事,寿光有个朋友,他的房子比较破,还有点地,位置不错,当时一万块钱就能买下来,当地的某位小官员相中了,要买下来,找人与他沟通,那个朋友很爽快,说不卖,某某人能和我交个朋友,当个干兄弟,我的老房子和那块地送给他,于是两个人关系就很近了,这个朋友开汽修厂,就这样当时有关单位的车都往这里修,也赚了几个钱,那个地方被那人的亲戚开发,那个亲戚是开发商,建了楼房,卖 了不少,赚了几个钱,那个小官让开发商亲戚白送了朋友一套房子,虽然是最高层,但是价值可是那座破房子的好几倍!
发表于 2013-12-27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yunjuanyunshu 发表于 2013-12-27 12:54
问题是二姨的家380平方米,按政策置换三套楼房。就现在的市场价计算,值200万元以上。当时的卖价还不到20万 ...

你现在唯一的难题就是感觉吃亏了!摸着良心问问自己,当时房子值多少钱,卖了20万,现在成了200万,心疼了?生孩子的时候发现是女孩,你会不会又把她塞回去?做人要讲良心,我就看不惯这样的人,明明自己当时心甘情愿的卖房子,现在人家买了房子等于投资了,看人家赚钱了,又想要回来,这不是见钱眼开吗?如果你打官司,你们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人都不是傻子,不可能轻易放过你们,人家当时拿20万投资经商,现在也比在银行的利息高了!谁家的钱也不是容易赚来的,当时的20万顶现在的多少钱呢?红眼病而已,如果要是不拆迁,现在政府说这房子也就1万块钱,人家找你退,你退吗?肯定不退吧!人不能锯往一头拉~~~!!!财散人聚,财聚人散,人在做事天在看!就是把钱看的太重了,要是现在房子一文不值,你也不会这样矛盾!关键问题:自私自利!
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13-12-2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农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得买卖。当初你们买卖的只是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而拆迁进行的补偿也是房屋和附属物。所以补偿再多,没有二姨的份了。
而你二姨放弃了村集体宅基地使用行为,且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失去多多,但钱财无论多少均身外之物,还是不要想了。衣食无忧、有孩子孝顺比什么都强。
发表于 2013-12-27 14:0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虚伪?是,人都是为私的,但不是绝对,不然的话规矩孝道诚信就都成屁了,这事要发生在我身上,我肯定难过死了,赔大了,早知道值200万说啥也不卖啊!我可没脸再去要,自己决定的,造成损失自己承担!!!当年你卖20万肯定觉得很合适了,20万就是对此处房屋的价值认定,要是我我肯定不会卖宅子,多偏多破也不卖,那是我的根,搬迁能换楼,不搬能容身!
发表于 2013-12-2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方想收回是心理失衡做崇,于情理上有些说不过去。国家、省及地方法律法规对这种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合法性是明令禁止的。买方明知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还要进行交易,风险也是要自己承担的,也不能说买方没有过错,不懂法不守法彼此都很可悲的哦
发表于 2013-12-27 14:1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就是合法不合理,自己看着办,反正放不下包袱咋治都难受,窝囊的得病的多了去了!看开点,上岁数了能花多少钱??好好享受人生吧,为了200万不值当的!再者当年的20万肯定也办了不少事,忘了这一出吧!
发表于 2013-12-27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绣江追忆 发表于 2013-12-27 14:06
有人说虚伪?是,人都是为私的,但不是绝对,不然的话规矩孝道诚信就都成屁了,这事要发生在我身上,我肯定 ...

对了    当时卖肯定感觉赚了    现在看着人家赚了  心里不平衡了   想要回来   这种事对不起自己良心     官司即便赢了    估计都成仇人了      赢的那方日子也不好过      是个人的话就自己认了吧       谁让你当时见钱眼开买了自己的根    现在又见钱眼开想要回自己的根      最终不是根的问题,而是道德问题。要是我     我会积极配合买我房子的人办理手续,人家要是感谢我   我也不会收钱   双方拜个干兄弟啥的      当亲戚走着    人啊    说不上谁能用上谁    钱有花完的时候    两家人说不定因为一件事投缘    世世代代交往下去成为世交      人与人交钱   长不了   得不到好处   人与人交心   短不了    收益不是能数过来的,如果房子现在着火了,烧没了,估计楼主的二姨就不会有心病了    人家找她退   她还会用道德谴责人家呢    哈哈   
发表于 2013-12-2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撕毁协议,收回房子。因为以前卖房子已经违法了,应该给自己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你那买房子的,明知道自己没资格买,为毛还要买?

点评

国家明文规定是不能买卖宅基地!但没说不能买卖宅基地上的住房!  发表于 2014-1-16 08:57
发表于 2013-12-2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第一
发表于 2013-12-27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有诚信,你即然卖了,就不要再要了,时局是变化的,你当初可没有想到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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