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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六、公示及聘用 [color=rgba(0, 0, 0, 0.9)]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color=rgba(0, 0, 0, 0.9)]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color=rgba(0, 0, 0, 0.9)]七、疫情防控 [color=rgba(0, 0, 0, 0.9)]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color=rgba(0, 0, 0, 0.9)]八、其他 [color=rgba(0, 0, 0, 0.9)] 1、为了便于考生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本次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color=rgba(0, 0, 0, 0.9)]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color=rgba(0, 0, 0, 0.9)]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color=rgba(0, 0, 0, 0.9)]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政策咨询电话:请查看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的联系电话; [color=rgba(0, 0, 0, 0.9)]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color=rgba(0, 0, 0, 0.9)]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 [color=rgba(0, 0, 0, 0.9)]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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