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每段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的黑暗时期,看似成因各异,实则,它们有一点却是共性,那就是:官员的集体腐败。
可以说,在中国改朝换代的历史更迭中,都可以看到一次次上演权力被腐蚀的“周期律”。腐败一直像一个巨大的黑色幽灵,始终蔓延在上自君主、公卿等最高统治集团,下至一般官吏的统治阶级各阶层之中,挥之不去如影随形。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风气,最终导致王朝的灭亡。
朱元璋其实是最不能容忍官员**的,于是,在制度上他只给官员们非常低的工资。然而,他的后代们,却是通过被称为“陋规”的变通手段,无形中增加了官员们的收入。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做官只为求财”成为大家的普遍认识之后,黑色收入就会大大方方登堂入室了。
明朝晚期的官员们,他们搜刮钱财的途径,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侵占公款,第二种就是直接向个人索要。官员的升迁奖惩,是高阶官员捞取“好处费”的主要“来源”。而那些低阶官员,他们的心思就动在了老百姓身上,“要钱”的花样百般,并且,“要钱”的方式还非常凶狠。
在明朝,驿站的运营和维护,是依据民户田粮的数量多少来负担的。明初的时候,官员能否**驿站,都有严格的规定,官员的管理也很到位,所以,谁都不愿意去冒险“试法”,以至于,这些驿户们的日子还算是过的去。